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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店商城版服务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您”)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 无线生活(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或“商城版”)  

地址: 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B2-1203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感谢您选择微店商城版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为使用本服务,您应当阅读并遵守本《微店商城版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等相关协议、相关业务规则,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该等协议、规则各条款内容,特别是限制或免除责任的相应条款(限制或免除责任条款可能以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以及如您需开通或使用本服务项下某项服务必须提前阅读并同意的特别适用于该项服务的单独协议(如有),除非您已阅读并接受该等协议、规则的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本服务的任何部分或全部。您对本服务的登录、查看、使用等任何使用行为均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受本协议全部条款的约束。

(一) 定义

1. “微店”:指由北京口袋时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店”)开发并运营的移动客户端应用,包括但不限于由北京口袋时尚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微店、微店店长版以及其他移动应用产品。

2. 微店商城版:指由无线生活(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城版”)所有并运营的供用户使用微店商城版SaaS服务软件。

3. 微店商城版服”/“本服务”系商城版提供一套统一的店铺管理、销售等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微店专享小程序、专享h5店铺、无广告、付费营销工具等各种权益的服务,按照您已同意的本协议条款及其他针对本服务与商城版达成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等相关协议、业务规则),依据您的登录账号、密码和用户指令(用户指令,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手动操作所发出的指令),通过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为您提供的供您使用的服务,您可根据自己实际店铺使用情况运营和管理。

4.  “您”或“用户”:指使用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用户,且仅限在阅读并接受本协议及与本服务相关的其他协议、业务规则等(如有)的全部条款后方可使用本服务,否则任何自然人或非自然人用户(包括任何具备或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的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本服务。

5. 微店规则:微店规则包括微店及商城版所有已发布及后续发布的全部规则、解读、公告等内容。

6. 服务期:您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后,可在相应期限内使用服务内容。

(二)服务资费

1. 在您通过微店商城版使用本服务时,商城版将向您收取技术服务费用折后总价格:人民币【      】(¥     .00)(原价:人民币伍仟捌佰元/年¥5800.00/年),在本协议经双方签订并生效后,您需在30个工作日内申请开通本服务,并且您亦只有在按商城版的要求足额支付相应服务费用后方可获得该服务。

2. 您按照届时商城版制定(修改)并公布的资费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费用价格)支付的本服务费用,不包含因您为使用本服务而配备软硬件以及带宽等产生的费用以及您访问互联网或移动网络而产生的相关费用。无论本服务是否就您所获取的服务费用,您均应自行承担因使用本服务而需向包括网络运营商在内的任何第三方支付的相关费用,例如,软硬件购置费、带宽费用、电话费、手机短信费(如有)等。

3. 【新签用户】本协议项下商城版服务有效期为  /  年,自您开通本服务时起算。

【续签用户】本协议项下商城版服务有效期为  / 年,自  /    /   /  起算。

商城版服务开通的具体时间以微店后台开通时间为准。

4. 如甲方签署本协议后,需要委托第三方向商城版付款的,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商城版,并向商城版提供代付款证明文件,并提供代付款人信息及相应证照资料。

5. 您支付完成本协议项下的相关费用之后,可自行在商城版指定页面申请开具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双方签署生效且收到您开具发票的申请并提供相关开票信息后30个工作日内由商城版为您开具发票。

6. 您知悉并认可,产品服务费价格、服务时间以及包含的产品功能会根据市场情况发生变更,具体以产品页面展示为准。为避免歧义,您在此表示知悉并认可,无论您是否实际使用,对于您通过微店商城版所消耗的费用,您同意一旦您订购本服务支付技术服务费,商城版不因本协议的中止、终止或单方面退出而将已支付的技术服务费退还给您。

7. 商城版有权对微店商城的收费进行调整,具体的收费方案以您使用本服务时微店商城上所列之收费公告或您与商城版达成的其他书面协议为准;若在收费调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已完全知晓并接受微店调整后的收费方案,也将遵循调整后的收费方案支付费用;若不同意调整后的收费方案,应停止使用本服务。

8. 甲方订购本服务之后在商城版平台上销售商品和服务时,还应当遵守微店平台上已经发布和生效的针对卖家的微店规则(见微店规则中心),包括但不限于遵守微店平台发布商品、交易管理、消费者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三)权利与义务

1.您的权利与义务

1) 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您所在国家或地区之法令及相关国际惯例,不将本服务用于任何非法目的(包括用于禁止或限制交易物品的交易),也不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务,不得将本服务用于非商城版许可的其他用途。

2) 如您部分服务发生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时长、项目等)或需下架的,应及时更新或下架相应商品/服务的相关页面信息,如您未及时更新但有消费者下单购买相关需变更或下架的商品/服务,而您又不能按照约定提供的,您应立即电话通知下单的消费者,并做好合理的安抚和处理措施,如因此造成消费者投诉、经济损失等相关后果均由您承担。

3) 您同意将不会利用本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如有此类行为商城版有权通知微店直接作删除内容、商品下架等处理,并且商城版及微店对此类行为不承担责任,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若有导致相关雇员受损的,您亦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此类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a) 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b) 违反依法定或约定之保密义务;

c) 冒用他人名义使用本服务;

d) 从事不法交易行为,如洗钱、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黄色淫秽物品、及其他微店认为不得使用本服务进行交易的物品等;

e) 提供赌博资讯或以任何方式引诱他人参与赌博;

f) 非法使用他人银行账户(包括信用卡账户)或无效银行账号(包括信用卡账户)交易;

g) 违反《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使用银行卡,或利用信用卡套取现金(以下简称套现);

h) 进行与您或交易对方宣称的交易内容不符的交易,或不真实的交易;

i) 从事任何可能含有电脑病毒或是可能侵害本服务系统、资料之行为;

j) 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k) 其他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4) 如您的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您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a) 如您的行为使商城版/或其关联公司遭受损失(包括自身的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等间接经济损失),您应赔偿商城版/或其关联公司的上述全部损失。

b) 如您的行为使商城版/或其关联公司遭受第三人主张权利,商城版、微店/或其关联公司可在对第三人承担金钱给付等义务后就全部损失向您追偿。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商城版为您提供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服务,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您收取服务费。

2) 微店有权对您在店铺发布的内容、信息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删改。微店有权利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内容、商品/服务予以删改或直接进行商品/服务的封锁、下架处理,但您确认,微店的前述核查、删改等行为不为微店设置任何义务,也不免除您根据本协议应承担的责任。

3) 如消费者就您商品/服务投诉,经商城版及微店核实后,有权要求您配合解决该投诉。如您拒绝或怠于解决投诉,引发消费者再次投诉或投诉至有关部门的,商城版及微店有权就相关规则或基于基本的道德对您与消费者的纠纷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在作出相应处理决定后直接作出处理等。

4) 合作期间,商城版会对数据资料进行妥善保管不对外泄露,且不进行任何商业用途。您确认,商城版在合作结束的15天后对您所有数据不再负有托管、保存的义务,可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进行删除等操作。

 

3. 微店权利与义务

1【交易手续费】除上述技术服务费外,微店会在交易过程中针对商家按照订单金额(含运费)在消费者确认收货后收取交易手续费,该费率目前为千分之六,微店可根据业务调整不定时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针对该调整微店将提前进行商家告知。商城版也会在服务页面显著位置向商家提示。

2微店根据商家发起指令(指消费者成功支付且确认收货后,商家自行发起提现指令)或协议约定,在合理的提现额度或提现次数前提下,将微店平台账户中相应资金转账至商家指定的合法银行账户。目前单笔提现额度上限不超过500,000.00元,每日提现次数不超过3次。如有调整,微店、商城版将提前进行商家告知。

3微店有权对您在店铺发布的内容、信息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删改。微店有权利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内容、商品/服务予以删改或直接进行商品/服务的封锁、下架处理,但您确认,前述核查、删改等行为不为微店设置任何义务,也不免除您根据本协议应承担的责任。

4如您的行为给商城版或微店造成损失,您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a)您同意微店指示微店支付从您的店铺余额中划扣相应款项支付上述赔偿款项。如您的店铺余额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赔偿款项的,微店可直接抵减您在其它协议项下的权益,并可继续追偿。

b)如因您的行为使得第三人遭受损失或您怠于履行调处决定及/或其关联公司出于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目的,微店可指示微店支付从您的店铺余额中划扣相应款项进行支付。如您的店铺余额或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相应款项的,您同意委托微店使用自有资金代您支付上述款项,您应当返还该部分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微店的全部损失。

5 因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反本服务协议规定而致使商城版中断、终止对您提供服务的,对于服务中断、终止之前您的交易行为微店有权依下列原则处理。您理解并同意,微店不对因下述情况导致的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他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

a)服务中断、终止之前,您已经上传至微店的商品/服务尚未交易或尚未交易完成的,微店有权在中断、终止服务的同时删除或下架此项商品/服务的相关信息;

b)服务中断、终止之前,您已经与交易对方就具体交易达成一致,微店可以不删除该项交易,但微店有权在中断、终止服务的同时将您被中断或终止服务的情况通知您的交易对方。

 

(四)知识产权

您使用商城版提供服务,即您自动授权商城版商城版及关联公司公司网站、宣传资料、媒体渠道等页面及资料上无偿使用您的品牌、商标等进行展示和宣传,但微店不得用于有损您品牌的用途。

您保证与商品相关的专利、商标、名称、特有标识、装潢、技术秘密、图片等已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协议约定获得了销售商品的合法授权或许可,并有权授权商城版为在本协议下目的使用相关知识产权,该授权许可是免费的、非独家的。

商城版、微店及关联方拥有、使用、许可、控制的或者商城版、微店及关联方对之享有其他权利的所有知识产权、工业产权和专有权利,包括全部商标、著作权、名称、标识、标志、微信公众号、域名、网站名称、网页、艺术作品、人物形象、专利,例如“微店”、“商城版”等,由商城版或微店独家拥有并保留。同时由商城版及/或微店上传、制作、拥有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微店或其关联公司依法拥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非经商城版、微店及/或商城版、微店关联公司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在微店网站上的程序或内容(仅限于由微店上传、制作、拥有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等)。

您不得恶意申请和注册与商城版及关联方、微店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名称、标识、标志、域名、网页等,用于开展与商城版及微店、关联方实质相同或近似的业务。

若您违反本条之约定而给商城版及/或微店造成损失的,您应赔偿全部损失并消除给商城版及/或微店、关联方造成的不良影响,同时微店有权要求第三方支付网关对您采取限制店铺资金提现、直接自您店铺资金中扣划损失赔偿金等措施,商城版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

 

(五)消费者数据使用和保护

1.商城版将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和保密措施,以保障您的数据安全。

2. 就您使用本服务所收集、储存、处理、使用的消费者的数据和实施任何与这些数据有关的活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您应当遵守与商城版签订的协议和规则及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2) 您搜集和使用消费者数据应当制定相关隐私保护政策,这些政策能够清晰并准确地向消费者说明您收集的具体个人数据信息内容,如何使用这些信息,以及如何与第三方共享这些信息。您隐私政策内容应至少遵从本协议以及微店的隐私保护政策的要求。

3) 您如需处理消费者个人数据,应当在向消费者请求获取消费者任何个人数据的时候充分告知消费者,并取得消费者的明确同意,除非另行获得授权或同意,否则您只能在运行相关应用程序的操作或功能所需的最小限度内处理个人数据。

4) 对于商城版提供的任何个人数据,您应当仅能依据商城版提供的要求来使用这些数据。在微店要求删除这些数据的情况下,您应当删除这些数据并不得保存。

5) 您应当为消费者的数据采取安全措施,以保护消费者的数据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和使用。当消费者希望删除自己的消费者数据时,您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修改或删除数据的途径和方法,以便他们可以自行完成修改或删除的操作,同时您应当确保相关数据是被彻底删除,无法被还原。

6) 在没有得到商城版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禁止将商城版提供的任何个人数据传送给其他任何国家和个人。所有相关数据的传送都只能在现行的隐私和数据保护法律的允许下进行。

3.如果商城版认为您收集、使用消费者数据的方式,可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商城版有权要求您删除相关数据并不得再以该方式收集、使用消费者数据。

如果商城版要求删除任何个人数据,应当做到:将该数据匿名化,使其不再成为个人数据;或者永久性地删除该数据或者使该数据永久不可读取。您应当根据商城版的要求向商城版提供已将该个人数据删除或已进行匿名化处理的书面确认书。

4.一旦您停止使用本服务,或商城版基于任何原因终止使用本服务,必须立即删除全部从商城版及微店获得的数据(包括各种备份),且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进行使用。

5.您应自行对因使用本服务而存储在商城版服务器的各类数据等信息在本服务之外,采取合理、安全的技术措施,确保其安全性,并对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自行安装软件、采取加密措施或进行其他安全措施等)所引起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您应当向商城版、消费者、相关数据保护机构报告任何对个人数据未经授权的访问和使用。

 

(六)违约责任

1. 如商城版发现您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本协议或相关服务条款或存在商城版认为不适当的行为的,商城版有权按照相关规则或相关法律法规对您采取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断开链接等。

2.若您违反本协议的保证与承诺而给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自行负责处理由此产生的争议、纠纷、处罚、诉讼、仲裁、投诉、索赔等,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由此给消费者、微店及/或任何他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确保商城版及微店免于承受与此相关的任何索赔、责任追究或损失。

3. 商城版可将对您上述违约行为处理措施信息以及其他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违法信息在微店指定页面上予以公示。

 

(七)免责声明 

1. 您理解并同意,乙方及微店不对因下述情况导致的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他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

1) 商城版有权基于综合判断,包含但不限于商城版认为您已经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及法律法规的要求,暂停、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或其任何部分,并移除您的资料。

2) 商城版在发现交易异常或您有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行为时,有权按照法律规定暂停或终止该店铺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对该店铺名下的款项和在途交易采取取消交易、调账等限制措施),并拒绝提供您使用本服务之部分或全部功能。

3) 在必要时,商城版可终止提供本服务,暂停、关闭或删除该店铺及您店铺中所有相关资料及档案,并通知微店及第三方支付网关将您滞留在该店铺余额的全部合法资金退回到您的银行账户。

2.系统因下列状况无法正常运作,导致您无法使用各项服务的,乙方及微店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1) 微店在微店官网或微店规则中心公告之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2) 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3) 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微店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4) 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银行方面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3.对下列情形,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 并非由于商城版的故意而导致本服务未能提供的; 

2) 由于您的过失导致您及/或任何第三方遭受损失的;

3) 因您未在期限内及时开通,导致本服务不能为您提供的;

4) 因您未及时续费,导致本服务不能提供或提供时发生任何错误,您须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商城版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为了改善消费者体验、完善服务内容,商城版将不断努力开发新的服务,并为您不时提供内容或系统的更新(这些更新可能会采取软件替换、修改、功能强化、版本升级等形式)。为了保证本服务的安全性和功能的一致性,商城版可能不经向您特别通知而对内容或系统进行更新,或者对软件的部分功能效果进行改变或限制。新版本发布后,旧版本的服务可能无法使用。商城版不保证旧版本继续可用及相应的客户服务,请您随时核对并下载最新版本。

 

(八)协议中止、解除及终止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商城版有权单方解除/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商家承担有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

1) 您订购的本服务期到期,且您未续费的;

2) 您从事其店铺的经营事项的合法资格消失;

3) 商城版或微店接到相关部门的通知,您被相关部门要求停业整顿或其他行政处罚的;

4) 您违反微店公布的相关协议或规则,被清退的;

5) 您出现违规或违法行为的;

6) 其它商城版或商城版认为需中止/终止服务的情况。

2.本协议期限为自订购之日起(存在体验期、赠送服务期的,以商家实际使用服务之日起算)至协议解除/终止之日止;若涉及保密、违约责任、售后服务义务及产品质量保证责任等内容在协议解除/终止后将继续有效。

 

(九)协议中止/解除/终止后处理

1. 自本协议中止、终止或解除之日起,商城版将关闭商家在微店的部分店铺后台管理权限,并对商家产品全部下架,微店不再对外展示任何商家产品信息。

2. 本协议中止、终止或解除后,商城版有权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保留您的注册信息及交易行为记录等数据,但商城版没有为您保留这些数据的义务,亦不承担在协议终止后向您或第三方提供任何数据信息的义务,也不就协议终止向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并不免除商家依据本协议应向消费者承担的售后服务及产品保证责任,商家仍应履行售后服务义务及产品质量保证责任;如在本协议终止后,因售后服务问题或商家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商城版、微店或其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商家仍应自行承担其责任。

4.本协议有效期于微店商城版服务到期、下线或终止后自动终止。

 

(十)通知与送达 

1.当您注册/认证店铺或接受商城版向您提供的软件服务时,您应当向商城版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您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您有义务及时通知商城版并将店铺上的相关信息及时更新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

2. 您在注册微店店铺时生成的用于登录微店接收站内信、系统消息的账号,也作为您的有效联系方式。

3. 商城版及微店将向您的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4. 本协议签订或履行过程中,商城版向您寄送的书面通知,在交邮后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书面通知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在微店公告、电子邮件、平台站内信、系统信息、手机短信、微信消息和传真等电子方式,在采用电子方式进行通知的情况下,成功发送当日即视为送达。

5. 对于在微店上因交易活动引起的任何纠纷,您同意司法机关及监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通过您在微店注册、更新时提供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以及在注册微店用户时生成的账号进行送达,司法机关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时即视为送达。您指定的邮寄地址为您的法定联系地址或您提供的有效联系地址。

6.您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正确,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及/或其他公告、通知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一)法律适用、管辖与其他

1. 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参照通用国际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

2. 您因使用本服务所产生及与本服务有关的争议,由商城版与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4. 本协议任何一方于另一方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的,不得视为其对一方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乙方未行使或执行本服务协议任何权利或规定,不构成对前述权利或规定之放弃。

 

(十二)其他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微店商城版服务到期、下线或终止之日止。

2. 本协议项下的服务自您在微店商城版服务后台确认开通之日起提供。

3. 本协议一式贰(2)份,甲乙双方各执壹(1)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内容: 无。

 

(以下部分无正文,为本协议签字页)

 

 

甲方: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

 

 

乙方:无线生活(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杭州分行萧山支行

银行账号:571907639910608(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